摘 要: 在我国,知识产权作为新兴专业,既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同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科学科等知识,既有立法实践,也有执法、司法实践;既有国内实践也有国际实践,但我国的大学知识产权教育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对知识产权法的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法研究有限。本文即对目前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知识产权教学改革的新思路。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教学改革; 反思;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的特点
知识产权法作为当今时代最与时俱进的法学部门法之一,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有非常紧密的关系。在现阶段,知识产权法课程已经成为很多高校开设的法学必修课以及其他专业的公共必修课之一。知识产权法课程具有如下特点:
(一)专业性强
除了传统的调整对象典型如着作权、商标、专利外,还有一些边缘保护对象如数据库、域名、计算机软件等,与市场经济联系紧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新客体不断涌现,比如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都对传统的知识产权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二)综合性强
知识产权法课程要求学生具有英语、管理学、经济学、理工科等学科知识,事实上,单一的本科学历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专业性目标要求。
(三)内容庞杂且变化极快
知识产权课程既有私法规则,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内容、也有程序法要求,民法、刑法、行政法相关制度混杂,而且形成分割的子部门法,如着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互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另外目前在我国,上述子部门法几乎平均8-10年就会进行一次修改,可见知识产权法的与时俱进性。
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教学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需要,知识产权越来越被更多的个人和企业重视,各高校也都有知识产权课程,有些学生在教育部的批准下,还设立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经过本世纪十几年的发展,培养出了很多的知识产权人才。但是也存在很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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