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南自考网 > 毕业论文 > 管理学类 > 文章详情

湖南自考劳动保障专业本科论文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稳定

2018-07-25 11:01:47
来源:湖南自考网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稳定

改革、发展、稳定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主题,中国要发展,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目标,下世纪初
顺利要实现四个现代化,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 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10亿农民,其中有6000多万人口的温饱问题得不到保障,要想
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建立一个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
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和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
社会环境。而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救灾扶贫网络、优抚
安置网络、老年人保障网络、残疾人保障网络、婚丧改革服务网络组合而成。
健全救灾扶贫网络是搞好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帮助城乡困难户解决生活
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部分,我国古代思想家就这方面问题曾作过不少
的论述。孔子在《论语·季氏第十大》中写道:“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
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西汉杰
出的政治家、文学家贾谊在《汉书·食货志》中写道:“仓禀实而知礼节,民不足而可治者
,自古及今 ,未之尝闻。”“衣食足而知荣辱”,正因为如此,历代封建王朝为了维护
自己的统治,都做过一些社会救济工作。早在西周时期,地方官司徒就提出实行了“以保息
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的社会救济
政策和救济办法。西汉时实行了“休养生息”政策,汉文帝规定了赈穷与养老之政,其办法
有:恤鳏寡孤独,假民公田,临时赈贷和移民就粟等。宋朝时有居养院、惠民仓等救济设施
。清代举办了育婴堂、义学、施粥厂、埋葬局等。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5月颁发了《各地方
救济院规则》,1943年9月颁发了《社会救济法》,确定了救济行政上的体制。上述这些救
济扶贫措施,由于受当时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的限制,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因此没
有从根本上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救灾扶贫
工作,确立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社会救济制度,建立了救灾扶贫工作的新体制
,我们今天的社会救济和历代王朝的慈善事业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是救济的目的不同,我
们的社会救济是为了保障贫困群众的生活,并通过救济和扶持,使他们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


摆脱困境,最后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如我们钢城区实施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先是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城市居民为年人均1440元,农村为年人均500元。然
后是确定保障对象,对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有多少救助多少,差多少补多少,直
到他们的年人均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每年随物价指数上调而
确定一次)。因此,我们的社会救济,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旧社
会所举办的慈善事业从本质上来说,都只是一种政治手段,为了达到稳定其统治的目的;其
次是从救灾扶贫表现出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
有制,社会财富是人民共同创造的,因此我们的救灾救济是公民应该享受的一种权利,而
发放救济款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而旧社会的慈善事业是富人对穷人的一种施舍;第三是社
会救济的方针不同。我们搞社会救济的方针不是消极救助,而是在保障救济对象生活的同时
,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生产自救,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积极方针,相反旧中国的救济从
整体上来说是消极被动的;第四救济的效益不一样。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只是把社会救济作为


骗人民群众的一种手段,尽管进行了一些施舍,但是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惠,
所以当遇到战乱和灾荒后,就会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局面。而我们今天的救灾扶贫工
作,才真正实现了古人梦寐以求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
所养”的美好理想,出现了大灾之后社会秩序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例如1991年
安徽、江苏等省份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水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翔下,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全国人民积极捐物,支援灾区,没有饿死一个人,也没有传染病发生,灾区人
民奋起抗灾,重建家园,出现了大灾之后社会稳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1996年7月份钢
城区遭受特大暴雨,颜庄镇店子村受灾最为严重,全村倒塌房屋280多间,有60多人无家可
归,灾情发生后,市、区、乡三级及时发放救灾款15万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同时,钢城
区在区直机关掀起了救灾捐款活动高潮,共收到捐款3万元,捐物863件,这充分显示了社会
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从而大大减少了社会不安定
因素,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建立完善优抚安置网络是搞好社会稳定的保证。优抚安置工作是优待、抚恤和退伍军人安置
就业的简称。它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它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
行政管理,其中有些工作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了国家、军队和战争,就
产生了优抚工作,我国的优抚工作,可以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士兵在服役期间可以
吃若干田亩的租税,称为“食田法”,对立功者还可奖给“赏田”,赏田可以成为私产。南
北朝时士兵战死以后,要厚礼埋葬,其家属可免交二十年的租税。明朝洪武帝时规定,对阵
亡的给丧费一石,病故者半之。清是八旗兵制,分给旗兵份地,一丁三十亩,并免除赋税。
国民党统治时期,先后颁布了《抗战特殊忠勇官兵表扬办法》、《陆军抚恤暂行条例》、《
陆海空抗战阵亡官兵荣哀状颁给办法》等等。这些充分说明了历代统治阶级都已意识到了建
立优抚安置工作的必要性,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历代统治阶级所建立的军队都是剥削阶级
的军队,都是为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也就决定了那时的优抚工作完全是适应统治阶
级的需要,不可能有人民群众的优待和抚恤,只不过是用来欺骗人民、愚弄士兵、装潢门面
的一种手段,对广大士兵和他们的家属来说,是很难得到实惠的,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
护和支持,因此没有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的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优抚工作,是根据
中国革命的特点,伴随着人民军队的诞生而产生,随着革命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早在1931
年,中央在苏区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会上,通过了《红军优待条例》,接着又颁布
了《优待红军家属条例》等。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发布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
,并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组成了“帮工队”、“代耕组”,热情帮助烈属、荣誉军人家中
耕种土地,通过这些工作,不仅有力地支援了前线,保证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而且大大提高
了优抚对象的政治地位,为确保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
后,我们的优抚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50年先后颁布了《革命军人牺牲褒恤暂行条
例》、《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伤残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
》等,这些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加强了部队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优抚安置工作在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轨道
,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如《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的规定》、《
莱芜市钢城区抚恤优待标准》,建立了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安置工作新体制,调
整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普遍推行了城镇义务兵的区级统筹和农村义务兵的乡
镇统筹优待,1996年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建立了优抚安置“五个一”的实体化服务保障网络,
即建立一个扶优储金会,一个优抚医疗中心、一个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一个拥军优属指导
站、一个优抚科技业校,把党的各项优抚政策落到了实处,为广大优抚对象解“三难”,加
快了他们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解除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团结,支
援了国防建设和部队的现代化建设,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
建立老年人保障网络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老年人保障即对农村中丧失劳动能力、无
依无靠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从公益金中给予衣、食、住、医、葬五个方面的供给,其不足部
分或贫困单位的孤寡老人由国家给予必要的救济,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它是农村社会保障的
组成部分之。中华民族具有扶贫济困、尊老抚幼的优良传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人提出
“使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尊老助残的思想主张。西汉时期有“年在
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由朝廷赐与‘王权’之规定。明朝洪武年间曾有“民年七十岁以上者
,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的诏书,开始设养济院等。长期的封建纲常礼教的影响,家
庭中长辈都要受到子女的孝敬,社会上老年人受到青年人的尊敬,这表明我们国家对尊老助
残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思想基础。然而在中国长期的封建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由于
受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限制,那种“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主张和思
想只是“乌托帮”,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也没有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
的建立,使古代“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思想主张变成了现实,并赋
予了崭新的内容。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
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我们对孤老病残实行五保的法律依据,这充分了我们党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955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
劳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社员,在吃、穿、烧、教(孤儿)、葬五个方面给予保障,使
老年人保障成为现实,并形成了制度。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老年人工作也不断改进和完善,农村五保工作由原来的生产队供养逐步发展为乡镇统筹供
养,由分散供养,向集中供养发展,建立了档次较好的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制定了较为完善
的供养管理制度,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医,老有所乐,使老年人保障网络逐步成为农
村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支柱。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当务之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老年人
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四
大”、国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
环节,也是我国农村家庭和人口发展趋势的必然。下世纪二十年代,我国将出现老龄化高峰
,60岁以上的老人将占总人口的30%以上,80%以上的家庭要上养4个老人,下养1—2个小孩
,单靠传统的家庭养老已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预先积累资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才能解决
农民养老的社会问题,落实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的两个文明
建设。自1992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全国出现了令人鼓舞而又振奋的大好形势
,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的14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19
96全国已有7437万农民(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共积累保险基金103亿元,我
省也有1700多万人投保,共积累保险金达15亿元。加入养老保险采用的是以个人投保为主,
集体、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个人投的是一部分,而得到的是全部,目前,农村已有很
大一部分老人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依靠养老金安度幸福的晚年,减轻子女负担,促进了家
庭和睦,从而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建立残疾人保障网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残疾人,在我国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
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
人。在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对残疾人标准的确定却不一致,而且各有侧重。不管哪种类型
的残疾人,由于残疾的存在和影响,在认识环境、生活自理、经济自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存
在着种种障碍,因而在生活、生产、就业,教育、娱乐、婚姻等方面遇到较多的困难,有些
是健全人想象不到的特殊困难,他们的生活最贫困,受教育最少,就业率最低,失偶率最高
,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渴望理解、帮助和支持。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
部分,它的宗旨和目标是: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
文化成果。残疾人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
环境、条件,以及残疾人组织和思想建设,其业务渗透到各个领域,工作涉及各个部门,残
疾人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千万个残疾人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稳定。在旧社会;残疾人人视为下等人,不管不问,广大
残疾人遭受比其他劳动者更为严重的歧视和更深重的压迫。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乞讨
、卖艺等于手段维持生活,经常流浪在街头巷尾、车站码头,挣扎在社会的最低层。这种状
况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
疾人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颁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把残疾人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建立健全了区、乡、村
三级残联组织网络,重点抓了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特殊教育、残疾人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残疾人康复重点开展了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矫
治和聋儿语训三项康复工作,把残疾人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轨道,使广大残疾儿童得到了受
教育的机会。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渠道、我形式安置残疾人就
业办法,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了就业安置。在残疾人方面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残疾人事业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在
现实生活中歧视、嘲笑甚至虐待残疾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残疾人就业、入学无门,有的
无端遭受打骂,有的残疾人被视为家庭的累赘、社会的包袱,甚至有的聋哑、智残女青年被
不法分子拐卖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产生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我
们需要更新观念,树立新的残疾人观,把残疾人工作提高到衡量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高度
,提高到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高度,提高到尊重人权的高度,创造良好的物质和精神条
件,使残疾人真正成为社会平等的一员,享有全面对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开创残疾人事业的
新局面。
建立婚丧改革服务网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细胞工程。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为
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管理是人民政府在婚姻领域里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婚姻登记由过去民政部门单纯承办婚姻登记业务,拓宽为以婚姻
登记为核心的全面管理,主要职责范围:办理婚姻登记;查处违法婚姻;指导开展婚俗改革
、婚前教育与婚姻服务;在婚姻家庭方面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涉及到每个家
庭、每个人,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对于保护公民在婚姻问题上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
义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受几千年封建
主义婚姻道德观念的影响,现实中还存在着种种不良现象:一是“传宗接代”的封建婚姻道
德观念,认为“早生子早得济”,以至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早婚现象较严重,出现了、
订小亲”现象。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家长的意志为转移,以至出现了不登记就结
婚,甚至把妇女当做商品的买卖婚姻。三是人口素质的低下,摆脱不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自
觉不自觉地成为封建婚姻道德的俘虏。四是婚姻陋习和现代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了婚事上
的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在高额结婚费用的压力下,换亲、转亲、买
卖婚姻增多。五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出具假证明,造成违法婚姻
,有些地方还存在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产
生了极大的危害,一方面损害了婚姻法的严肃性,造成了婚姻纠纷的增多,有些男女婚前互
不了解,被包办、换亲、转亲、拐骗、索财等手段硬捆绑在一起,不知给多少家庭带来不幸
。因婚姻、恋爱、家庭纠纷引起的自杀、凶杀案件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早婚姻早育
、计划外生育,冲去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加重了我国人口负担,严重影响了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山东省第75号令《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主管本辖
区范围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和各种工作制度,加强婚前教育,做到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婚姻现象的发生。
殡葬改革,就是对遗体落后的处理方法和对死者哀掉形式中的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的旧丧葬
习俗加以革除,从而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葬法和殡葬礼俗。它是一种移风易俗的
社会改革工作,也是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旧的丧葬习俗是指在殡葬上那些封建的、


信的、落后的东西,如人死后搞木棺材土葬、停灵跪拜、披麻戴孝、烧香烧纸、摆供祭灵、
泼汤指路、撒纸钱、烧纸人纸马、金山银山、发丧出大殡等一套陈规陋习。封建统治者利用
殡葬中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进行思想统治,把殡葬做为维护自己统治的一种
手段,搞“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葬礼,“重殓厚葬”,“破家而葬、债子而偿”
,以此来愚弄人们,达到维护其统治的目的。旧的丧葬习俗代表的是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
为其反动统治服务的,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政治上严重腐蚀了人们的思想,麻
痹了人民的斗志;在经济上,给劳动人民造成巨大的负担和灾难。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
对殡葬改革历来十分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殡葬改革更加重视,多次指示,积
极推行火葬,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把殡葬改革工作提高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
,成为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是通过推行火葬、改革殡葬陋习,促进了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形成了一种讲文明、讲
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第二是节约了耕地、木材和资金;第三,实行火葬,减少了环境污染,
特别是地下水的污染,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第四是通过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可以使家
庭和睦、邻里团结,对于促进社会安定,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可是由
于受旧习惯势力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了较大反复,旧的丧葬习
俗开始抬头,火化率大幅度下降,婚丧事出现大操大办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与我国先
进的社会制度极不相称,而且也给四化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坚决杜绝这些不良现象
的发生。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构想。而移风易俗工作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的文件规定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婚丧改革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全面贯彻婚丧管理的方针
政策,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三是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四是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做到齐抓共管,切实抓出成效。
综上所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完整不完整,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和小康目标的实现。
因此,我们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抓住机遇
,深化改革,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实现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一步战略目标以至下世纪初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服务。标准有别、相互配套、统


管理的,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的、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
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和五个保障服务网络相结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断提高;进一步健
全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担的新机制,依法实施社会救济,从城市到农村普遍建立起最低生活
保障线制度,五保供养率达100%;在城市建立多层次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社区服务为重
点,加快优抚医院、社会福利院、收容遣送站、光荣院、老年公寓等基本设施建设步伐,实
现老有所养、幼有所抚、孤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要求的优抚安置制度和服务体系,形成抚恤和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正常运作。实现优抚
对象生活水平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并略高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发展有奖
募捐事业,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生产,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率达
到90%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使农村灾民、五保户、困难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的
生活得到可靠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湖南学历提升报名热线:
蒋老师QQ咨询 QQ咨询

TEL:蒋老师17773102705

2024年自考、成考、网教报名进行中,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自考生网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号,即时获取湖南自考、成考、网教最新考试资讯。

  • 湖南自考官方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免费拿资料

  • 微信扫一扫咨询

  • 微信扫一扫咨询

免责声明

1、鉴于各方面资讯时常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考试院通知文件为准。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联系方式 :QQ(393848300)

3、如转载湖南自考生网声明为“原创”的内容,请注明出处及网址链接,违者必究!

市区导航: 长沙市自考  |   株洲市自考  |   湘潭市自考  |   衡阳市自考  |   邵阳市自考  |   岳阳市自考  |   常德市自考  |   张家界自考  |   益阳市自考  |   郴州市自考  |   永州市自考  |   怀化市自考  |   娄底市自考  |   湘西州自考  |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各高校,真实可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实际政策和官方公告为准!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2304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