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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率: (1)按余值计税 1.2%
(2)按租金计税 12%
5.征收管理: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三)房产税改革的设想☆
1.扩大征税范围,扩大到农村
2.改变计税依据,即用房产评估值为计税依据
3.调整税率,适当提高税率标准
四。契税
(一)概述
1.定义:是在转让土地,房产权属,订阅契约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是转让土地,房产权属而订立的契约
3.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产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4.税率:为幅度税率3%~5%
5.计税依据: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和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价格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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