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2考虑的是上市公司董事们文化素养方面的质量特征。这里有一个争论,据观察,很多有影响力的公司的创始人并没有令人羡慕的教育背景,如微软(Microsoft)的比尔?盖茨以及广东的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但是我们从一个普遍的观点来看,一个经理人的市场的形成一定要以一批“职业专家”为前提。一个企业在它的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可能并不需要很高深的专业背景,相反,开拓意识、敢冒风险成为他们成功的首要因素,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专业技术的日趋复杂,企业组织系统的协调问题等,就不得不依赖于知识型的企业家,使得“经理职业化”也成为可能。事实上,对于职业经理的作用,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写道“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忽视这一事实。马歇尔把组织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引入经济理论;J.B.克拉克赋予企业家以统筹职能;奈特教授强调了经理的协调作用。正如 D H.罗伯逊所指出的,我们发现了‘在不自觉的统筹协调的大海中的自觉力量的小岛,它如同凝结在一桶黄油牛奶中的一块块黄油’”。
(1)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自“Prota、Lopez-de-silanes and Shleifer”(1999)。在《世界范围的公司产权概论》(“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一文中,他们研究了 27个发达国家中的大公司的最终控股权。其研究有两点惊人的发现:一是这些大公司的股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分散,除了在个别有着良好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国家;二是这些大公司的最终控制权大多掌握在家族或政府的手中。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家族控制或政府控制”不好。我们的结论也证实了这一点――母公司的关键人物兼任上市公司的关键人物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公司的业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