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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法学类毕业论文:行政法规范冲突问题探究

2018-11-06 14:07:46
来源:湖南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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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范冲突问题探究

  摘 要: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立完善的行政法规体系,对于依法治国理念的践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在依宪治国的前提条件之下,需要完善法的建设,贯彻落实《立法法》。本文立足对行政法规范冲突的研究,从纵向与横向的法律冲突、违法冲突,具体阐述了我国行政法规范冲突的表现类型,对于冲突问题的解决,提出具体意见。

 

  键词:依法治国;行政法规范冲突;司法体制改革;立法法

 

  一、冲突之一:纵向与横向的法律冲突

 

  基于我国国情,我国在行政法规规范的制定中,具有“曾急性”特点,这就导致行政法规范冲突表现出“纵向与横向”的法律冲突。2000年,我国《立法法》实施生效,对于解决纵横法律的冲突起到重要的作用。并且,我国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也比较早,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对于行政法规的冲突研究,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依据。

 

  (一)纵向法律冲突

 

  上下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冲突,是纵向法律冲突的表现,并具体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违宪冲突。我国在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宪法是最高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若下位法出现与宪法相冲突之时,该法律规范性文件是无效的,也就是无法律效力。例如,行政法在实际当中对宪法明确的事项,进行了一定的变更或是增减,这就是典型的违宪冲突;第二,上下位法冲突。在行政法的冲突中,上下位法的冲突最为普遍。在上下位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由于存在一定的管辖交叉,进而造成两者的冲突。

 

  (二)横向法律冲突

 

  相比于纵向法律冲突,横向法律冲突指向于具有相同效能等级的行政法规,因管辖交叉而导致法规内容不一致所形成的冲突。从实际来看,同位法冲突,是横向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同位法冲突的出现,是当前横向法律冲突最为常见的形式,其可能发生于不同隶属关系的同级立法之间,也可能是无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但又是同级立法主体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之中。因此,由于区域性问题的存在,同位法冲突在所难免,这就要求不断地立足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与调整,尽可能减少冲突,提高行政法的应用效率。

 

  在同位法冲突中,时际冲突和特别冲突其主要的两种情形。第一,时际冲突。所谓时际冲突,就是在行政法规范的实施中,由于新法的出台,新旧法所形成的冲突,便就是时际冲突,需要基于新法的实施,不断地优化旧法对现有法律实施环境的影响,做到法律实施的统一性。第二,特别冲突。对于同一立法主体,其先后制定的法律关系,应该基于特别的规范和调整,若两者之间形成冲突,则会形成特别冲突。从实际来看,特别冲突可能与时际冲突出现混杂的情况,这就加剧了同级法的冲突,不利于行政法规的实施。

 

  二、冲突之二:合法冲突与违法冲突

 

  随着我国《立法法》的实施,我国在合法与违法的法律冲突的治理中,更加突出法律的客观合理性。从实际来看,违法性规范文件存在于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之中,这就形成了合法与违法的法律冲突,影响了法的效力及威信。

 

  (一)合法冲突

 

  合法冲突在实际当中,是一种常见的行政法规冲突形式。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但主要在于四个方面:第一,在立法的过程中,由于立法权限不明确,以至于形成法规在形成中出现冲突,影响行政法规的实施;第二,缺乏明确的立法授权,这就出现了多部门不同行政法规的情况。我国正处于政府职能转型的新时期,“政出多门”的情况仍十分常见,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行政执法管理能力;第三,法的条款模糊不清,对于法律概念的存在与否,缺乏明确的界定,这就出现了条款依据模糊,缺乏法律效力的情况;第四,立法缺乏连续性,导致了法律的效力端,影响法律的实施。

 

  (二)违法冲突

 

  违法冲突是法律规范间的对抗性冲突。在我国《立法法》中对于有关机关撤销适用对象的规定,为违法冲突问题的解决划定了界线。在我国,违法无效的法律规范,应在其实施之日起,便无法律效力,在法律的实施中,无响应的法律功能。但是,在实际当中,我国立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对违法无效法律规范的监督中,缺乏切实有效监管,导致违法冲突问题依旧非常普遍,及损害了法的权威,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对违法冲突的预防及规避中,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机制,确保监督管理的有效落实,避免违法冲突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监督管理流程,强化对违法规范文件的撤销处理。对于合法规范可基于实际情况而继续保留,对于违法冲突应进行撤销;三是建立灵活的立法监督机制,让违法冲突问题能够及时撤销,并提高行政法规在社会建设中的实施效力。

 

  总而言之,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当前,对于行政法规的冲突分析,对于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笔者看来,行政法规范冲突类型多样化,但主要表现为层级冲突、显性冲突与隐性冲突、合法冲突与违法冲突等方面。对于冲突的治理,是法不断优化与完善的过程,需要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夯实行政法规的建设环境。

 

  参考文献

 

  [1] 郭雨辰.试论行政法规范冲突的解决路径--以两部电价文件的选择适用为视角(硕士论文)[D].广西大学,2016.

 

  [2] 熊浩然.试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J].楚天法治,2016(4).

 

  [3] 王旭.行政法规范论--行政法解释学研究的前提性作业[J].法学方法论论丛,2012(01):190- 223.

 

  [4] 刘伟.行政法视野下行政决策的正当性分析[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2):1- 7.

 

  [5] 朱晓源.关于“专车”问题的行政法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6(12):65-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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