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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00099 涉外经济法考试大纲

2018-03-16 12:29:18
来源:湖南自考网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涉外经济法

(课程代码:00099)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16年12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涉外经济法 课程代码:00099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涉外经济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涉外经济法学是一门与我国实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及涉外经济交往结合极为

紧密的法律学科。涉外经济法对于创造良好的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法律环境,保障国家对涉外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涉外经济法律秩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涉外经济法是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全面开展现代化经济建设的进程中得到蓬勃发展的,涉外经济法在我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经济贸易活动得到极大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并逐步完善起来。学习涉外经济法要紧密联系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经过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考生应达到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国际贸易专业涉外经济法课程本科的结业水平。国际贸易专业的考生在学习本专业的专业课基础上,通过学习涉外经济法可以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到法律规范的高度来理解和掌握。学习涉外经济法课程,能够使更多的人掌握涉外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熟悉国家的主要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学习国际贸易业务,增强经济守法观念,自觉地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好本职工作。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涉外经济法是国际贸易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在国际贸易专科段已学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中国对外贸易、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商法等课程,在国际贸易本科段还要学习国际运输与保险、外经贸经营与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与涉外经济法内容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体现了“法商结合”的特色。(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涉外经济法总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从经济全球化入手,探讨了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涉外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等内容。考生需要了解我国涉外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是贯彻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掌握我国涉外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涉外经济法的价值;了解涉外经济法的渊源与内容体系;掌握涉外经济法的经济法地位;掌握涉外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涉外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www.zikaos w.com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涉外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重点)

识记:我国涉外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

(二)涉外经济法的概念与价值(重点)

识记:1.涉外经济管理关系;2.涉外经济交往关系;3.涉外经济法的概念理解:

1.涉外经济管理关系的主体;2.涉外经济管理关系与涉外经济交往关系的比较;3.涉外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涉外经济纠纷与国

内经济纠纷相比较的特征;5.涉外经济法的价值

(三)涉外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次重点)理解:涉外经济法的原则(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四)涉外经济法的渊源与地位(一般)

识记:1.涉外经济法的渊源的概念;2.涉外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理解:1.我国涉外经济法的渊源;2.涉外经济法的体系;3.涉外经济法的经济法地位

 

第二章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已经构成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投资法是涉外经济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商投资企业法是外商进行直接投资,设立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准则。我国除了运用外商投资举办企业以外,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入,还允许和鼓励外商采用其他多种灵活的方式在我国进行投资。学习本章需了解利用外资的概念、意义和方针政策;掌握我国涉外投资立法概况和各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规定;掌握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掌握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经营管理准则;掌握其他外商投资方式的法律特征以及对其实施管理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外商投资法概述(次重点)

识记:1.利用外资的概念;2.国际投资的形式;3.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理解:1.利用外资的意义;2.我国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3.有关外商投资方向的法律、法规;4.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作用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重点)

识记: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2.合营企业的法律特征;3.合营企业协议;4.注册资本;5.出资方式;6.出资比例;7.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8.董事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

理解:1.合营企业设立的程序;2.合营企业的期限、解散与清算

应用:1.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的实务;2.合营企业的决策程序及经营管理活动www.zikaos w.com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重点)

识记: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立法概况;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理解: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2.出资方式;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终止

应用:1.申请设立合作企业的实务;2.比较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异同

(四)外商独资企业法(重点)

识记:1.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2.外资企业的立法概况

理解:1.外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2.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3.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应用:外资企业出资的实务

(五)其他外商投资形式(重点)

识记: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概念;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3.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概念和基本方式

理解: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3.BOT投资方式

应用: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务

 

第三章涉外金融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资金、资本加快了在世界各国之间的自由流动,这使国家对金融活动的调控和监管纳入法制轨道成为必然,涉外金融法律制度是我国加入WTO后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法律制度。考生需掌握我国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掌握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掌握外汇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掌握涉外贷款和担保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形式和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掌握涉外保险制度中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了解涉外证券投资。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涉外金融法概述(次重点)

识记:1.涉外金融法的含义;2.涉外金融法的发展;3.我国涉外金融法的体系和内容

理解:1.涉外金融法的特点;2.涉外金融法与金融法的关系

(二)涉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重点)www.zikaos w.com

识记:1.涉外金融机构的概念;2.涉外金融机构的种类;3.外资金融机构的概念;4.外资金融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5.境外金融机构的设立或收购;6.境外金融机构的变更

理解:1.外资金融机构的种类;2.外资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的变更;3.外资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的终止;4.对外资金融机构代表机构的监管;

5.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

应用:1.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及开展业务活动的实务;2.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与接管的实务

(三)外汇管理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外汇的概念及种类;2.外汇管理的概念;3.计划经济时期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4.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5.1994年以来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6.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理解:1.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2.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3.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4.监督管理

(四)涉外银行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外资银行设立的资金要求;2.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3.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4.涉外银行业务

理解:1.外资银行的设立和改制;2.外资银行的变更和终止;3.外资银行的监管

(五)涉外证券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涉外证券类机构;2.境外证券类机构

理解:1.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2.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立

应用: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实务;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实务

(六)涉外保险法律制度(次重点)

识记:1.外资保险公司;2.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3.境外保险类机构;4.保险资金境外投资;5.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

理解:1.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监管;2.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

(七)其他涉外金融法律制度(一般)

识记:1.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2.境内机构对外担保;3.外债的分类理解:1.境内机构对外负债;2.国际商业贷款;3.外债监管

应用:1.外债资金的使用;2.外债偿还

第四章涉外税收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涉外税收立法对于保障与促进对外开放目标的实现起了重大作用。为了使内外主体在公平的环境展开平等竞争,我国在商品税领域、财产税领域以及所得税领域方面基本实现了我国涉外税法和国内税法方面的统一。为了鼓励和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还保留了部分税收优惠。学习本章需掌握:涉外税法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素,我国涉外税制改革的进程;掌握涉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课税客体、征税依据、税收优惠;掌握商品税的各税种的纳税主体、课税客体、税率与计算依据、税收优惠;掌握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出口退税的方法;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涉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次重点)

识记:1.涉外税法的概念及特征;2.涉外税法的基本原则;3.涉外税收管辖权

理解:1.涉外税法的构成要素;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二)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涉外企业所得税的概念;2.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合;4.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5.涉外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客体

理解:1.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2.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应用: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特别纳税调整

(三)涉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2.涉外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3.涉外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客体

理解:1.涉外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和税收抵免;2.涉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

应用: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计算应纳税额

(四)涉外商品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涉外商品税的概念;2.涉外商品税法的概念;3.涉外增值税概念及特征;4.涉外消费税的纳税主体;5.涉外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税方法;6.涉外营业税的概念;7.涉外营业税纳税主体、课税客体、税率、计算依据和计税方法;8.营业税税收减免

理解:1.增值税纳税主体、征税范围、税率;2.增值税的减免;3.涉外消费税的纳税环节www.zikaos w.com

应用:1.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2.根据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和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五)涉外财产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涉外财产税的概念;2.涉外财产税的分类;3.涉外财产税法的概念;4.涉外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5.涉外房产税的税收减免、税收征管;6.涉外契税的概念;7.涉外车船税的概念;8.涉外车船购置税的纳税主体、计税依据与税率

理解:涉外车船税的纳税主体、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六)出口退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出口退税的概念;2.出口退税的法律政策依据;3.出口退税的基本形式

理解: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七)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逃税、避税(次重点)

识记:1.重复征税的种类;2.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3.逃税的概念;4.避税的概念

理解:对逃税、避税行为的法律规制

(八)涉外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一般)

识记:1.涉外税收法律责任的概念;2.征税主体的法律责任;3.涉外纳税主体的法律责任;4.税收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

理解:涉外税收争议的解决

第五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贸易是最基础的对外经济交往方式,传统的对外贸易形式仅指商品和劳务的进出口活动。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扩大了国际经济技术与服务的交流活动,从而扩大了对外贸易的范围。通过本章学习,考生需要掌握对外贸易的概念及其分类;掌握对外贸易法的法律渊源;了解我国对外贸易立法的发展与完善过程;掌握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对外贸易法适用范围;掌握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掌握对外贸易秩序;掌握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掌握对外贸易促进和违反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责任。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对外贸易法概述(重点)

识记:1.对外贸易的分类;2.对外贸易法的概念;3.对外贸易法的法律渊源

理解:1.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2.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二)对外贸易的主体(重点)

识记: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概念;2.我国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的程序和资格;3.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1.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内容;2.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关

(三)货物贸易与技术贸易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货物贸易的概念;2.技术贸易的概念;3.配额的概念和种类理解:1.货物贸易与技术贸易的区别;2.原产地管理制度;3.我国进出口配额管理;4.合格评定制度

(四)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2.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3.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

理解:1.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关;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五)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重点)识记: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理解:1.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理;2.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处理;3.我国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未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提供相应保护的行为的处理

(六)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促进(次重点)

识记:1.对外贸易秩序的含义;2.对外贸易调查

理解:1.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2.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

(七)对外贸易法律责任(一般)

识记:1.违反国营贸易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违反关于进出口限制和禁止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3.其他危害对外贸易行为的法律责任

应用:对违反《对外贸易法》行为的处理

 

第六章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自由贸易并不排斥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为了避免国内产业因不公平贸易遭受损害,WTO规则和我国对外贸易法都规定有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学习者需要掌握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概念、内容及适用;了解倾销的概念、倾销的法律认定、反倾销救济措施的内容;掌握补贴的概念和分类,反补贴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定;掌握保障措施的概念和内容,政府援助、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和特定规则。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概述(一般)识记: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概念

理解:1.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内容;2.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适用

(二)反倾销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倾销的概念;2.倾销的特征;3.反倾销和反倾销法的概念

理解:1.倾销的构成要件;2.倾销幅度;3.损害的认定;4.临时反倾销措施;

5.反倾销税;6.价格承诺

(三)反补贴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补贴的概念;2.反补贴措施的程序规定

理解:1.补贴的特征和种类;2.反补贴措施的适用条件;3.反补贴与反倾销的联系和区别;4.对发展中国家反补贴措施的特别规定

(四)保障措施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保障措施的概念;2.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序规则理解:1.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2.保障措施的内容

(五)其他救济措施(次重点)

识记:1.政府援助;2.特定规则理解:1.一般例外;2.安全例外

应用: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消除对我国产业的损害和威胁(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第七章海关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和分析涉外经济往来中重要的一个制度环节即海关监管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制度。学习者需要了解海关的职权,海关的各类监管规定的主要内容;掌握关税法律制度、《海关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掌握商检机构的职责;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相关的监管。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海关法律制度概述(重点)

识记:1.海关的概念;2.海关法的概念

理解:1.我国海关的体制;2.我国海关的职责

(二)海关监管法律制度(重点)

理解:1.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管;2.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3.对进出境物品的监管

(三)关税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1.关税的概念;2.关税的特点;3.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理解:1.关税的分类;2.关税的作用;3.关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机关;

4.进出口货物关税征收制度;5.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6.关税减免法律制度;7.关税退补法律制度

(四)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次重点)

识记:1.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的概念;2.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的主体;3.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

应用:1.追究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2.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五)出入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律制度(一般)

识记:1.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概念;2.进出口商品检验主管部门;3.进出口商品检验范围

理解:1.进口商品的检验;2.出口商品的检验;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制度;4.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第八章涉外民事诉讼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涉外民事诉讼是解决涉外经济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本章主要介绍了涉外民事诉讼概念、管辖权制度,外国人在我国的诉讼地位,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司法协助制度等。学习本章,需要掌握涉外经济纠纷解决机制;掌握涉外民事诉讼概念;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掌握外国人在我国的诉讼地位;掌握涉外民事诉讼司法协助制度、涉外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涉外民事诉讼制度概述(重点)识记: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

理解:1.涉外经济纠纷解决机制;2.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制度概述

(二)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重点)

识记:1.涉外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2.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理解:1.涉外民事案件的专属管辖;2.涉外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应用: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三)外国人在我国的诉讼地位(重点)

识记:1.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2.我国的涉外诉讼代理制度

理解:我国有关外国人诉讼费用缴纳的规定

(四)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司法协助制度(次重点)

识记:1.司法协助的概念;2.司法协助提出的途径

理解:1.我国司法协助制度的一般规则;2.我国司法文书域外送达制度;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司法协助的国际公约

(五)我国的涉外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一般)

理解:1.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2.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第九章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与司法诉讼相比,仲裁具有自愿、民间性和终局性等特点。本章主要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的界定、分类和仲裁协议,并阐明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学习者需要掌握仲裁的概念及特点;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界定和分类;掌握仲裁协议的概念、作用、主要内容及准据法;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律的适用;掌握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重点)

识记:1.仲裁的概念;2.国际仲裁概念的界定;3.商事仲裁概念的界定理解:1.仲裁与诉讼的区别;2.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

(二)仲裁协议(重点)

识记:仲裁协议的概念与作用

理解:1.仲裁条款的独立性;2.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以及我国的相关规定(次重点)识记: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理解:1.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法;2.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律的适用

(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一般)

识记:1.1958年《纽约公约》的内容;2.国内仲裁、涉外仲裁与外国仲

 

裁的概念

理解:1.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2.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3.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www.zikaos w.com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1. 指定教材:

涉外经济法,吴宏伟,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 参考教材:

涉外经济法,盛杰民、张守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三、自学方法指导

1. 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 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 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 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 应熟知自考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 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www.zikaos w.com

3. 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 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 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 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第一章

涉外经济法总论

6

第二章

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9

第三章

涉外金融法律制度

9

第四章

涉外税收法律制度

9

第五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10

第六章

对外贸易救济法律制度

7

第七章

海关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制度

7

第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制度

8

第九章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7

72

 

8.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9.助学学时:本课程共4学分,建议总课时72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 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 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30%“理解”为

50%、“应用”为20%。

3. 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 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0%,次重点占30%,一般占10%。

5. 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6. 

7.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A.合作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B.合作企业可以设在中国境内,也可设在外国境内C.外国投资者只能在期满后回收投资D.组织形式可以是法人型,也可以是合伙型www.zikaos w.com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A.运用我国特有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资源的项目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D.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E.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 涉外经济法的渊源

2. 关税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 简述我国关于外商投资导向的规定。

2. 简述倾销的法律认定。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 试述涉外税收逃避的防止。

2. 试述我国促进对外贸易的意义和措施。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 约翰为一美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任职并在我国境内已经居住满5年(本大纲由湖南自考生网提供),

20054月其工资收入如下:由该企业支付8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2500美元(折

合人民币20625元)。本月中,约翰除工资收入外,还被要求到我国高校讲学,取得

报酬3万元;同时出版一部自传小说,取得稿酬1万元。请根据上述事实及法律规定回答:

1)2005年4月约翰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为什么?

(2) 讲学报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为什么?

(3) 稿酬收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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