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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金融专业:00079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15)

2017-07-12 14:17:52
来源:湖南自考生网

湖南自考金融专业:00079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15

 

二、合同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分保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类或若干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性再保险。又称固定再保险。

分保手续费是再保险人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报酬,用以分担和补偿分出公司为招揽业务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开支。

分保手续费多采用固定佣金率(又称统扯佣金率)和累进计算手续费(递增计算手续费)。

累进计算手续费是根据赔付率的高低予以调整,它们均有最高和最低的规定。手续费的高低与赔付率呈反比,赔付率每增加1%,手续费则降低0.75%.

纯益手续费。亦称利润手续费,是在分保合同获得盈利时,将盈利的一部分返还给分出公司,作为对分出人良好经营成果的酬报。纯益手续费也有固定费率和累进费率两种。

纯益手续费的计算方法:

1、一年计算法。以一个业务年度的盈余来计算纯益手续费,而与其他业务年度的盈亏无关。

2、三年平均法。采用当年与以往两个年度成绩的三年平均数,作为当年度的盈亏来计算纯益手续费。根据三年平均法,任何业务年度的盈亏计算,最多只能连续三年,即使以后出现亏损,也不能列入帐内计算。

3、亏损滚转法。是将某一业务年度的亏损滚转至规定的未来业务年度或直到亏损全部消失,出现盈余为止。根据亏损滚转三年的规定,第一业务年度的亏损不能滚转到第五业务年度。

分保合同到期后,承担的责任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保单签发为基础,二是以赔款发生为基础。

处理未了责任的办法:

1、自然期满法。保持各笔业务的分保责任,直到它们的责任到期或结束时为止,水险合同一般采用此方式。

2、结清法。是在分保合同终止时,再保险人对各笔业务的责任也同时终止,即将未了责任转移给下一个业务年度的分保接受人,火险分保合同多采用这种办法。

未了责任的一部分是未到期保费,它的转移就是分出公司向原分保接受人收回未到期保费,将其转让给下一年的分保接受人。

未到期保费的计算:

1、日数比例计算法:

未到期保费=承包保费*未到期天数/360

2、百分比法。

是以上年度尚未扣除佣金的再保险费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3、八分之一法。

是按季计算法。

4、十二分之一法或二十四分之一法。

这两种均为按月计算法。

为确保在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其未了责任,分出公司往往在分保合同中规定,将部分保费扣留一定时期,所扣保费称为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通常按毛保费的40%在每期帐单中扣存,至翌年同期归还。

业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赔款称为未决赔款;已经支付的则称为已付赔款。未决赔款和已付赔款之和叫做发生赔款。分出公司往往对未决赔款从分保费中提存部分或全部金额,这种扣留款项称为赔款准备金。

三、预约再保险。

是介于临时分保和合同分保之间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分出公司对预约分保规定的业务是否办理分保,完全可以自行确定,而接受公司对属于预约分保范围内的业务则只有义务接受,没有权利选择。

第四节合同再保险的主要种类

一、成数分保合同

是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根据合同限额百分比确定分出、分入责任的一种合同再保险方式。

二、溢额分保合同。

是以保额为基础,规定某一金额为自留额,将其超过部分分给再保险人,但以自留额表示的若干“线”数,即倍数为限。

三、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

是将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合而为一,以合同方式予以安排的再保险。其中成数部分视作溢额分保的自留额,然后再以成数分保合同限额的若干倍数,即线数组成溢额分保合同的最高限额。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实际上是保险人在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的基础上又以成数分保方式安排了再保险。

四、超额赔款分保合同。

简称超赔分保合同或超赔合同。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分出责任的一种合同分保方式。超额赔款分包合同有两个限额,一是起赔点,二是接收人的最高责任额。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的计算基础:

1、险位超赔分保。

又称一般超赔保障,是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

2、事故超赔分保。

亦称巨灾超赔保障,是以一次巨灾事故所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的一种超赔分保方式。

事故超赔的各层,第一层的最高限额就是第二层的起赔点;而第二层的最高限额又是第三层的起赔点,依此类推。

五、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

又称损失终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分保合同。是按每个业务年度的赔付率,即一年中累计的赔款金额与保费总收入的一定比率为基础,来计算自留责任和分出责任。

第五节再保险责任的宏观控制

1、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来确定自留额和分出额。在比例分保中,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和保险权益与保额之间均有固定的比例关系。预约分保和合同再保险方式中的成数分保合同、溢额分保合同、成数和溢额分保合同均属于比例分保。临时再保险若以成数和溢额的方式进行安排,当然也是比例分保。

2、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分出责任。在非比例分保中,分出公司和分保接受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有关权益与保额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超额赔款分包合同和赔付率超赔分保合同、险位超赔临分属于非比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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