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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湖南自考经济法学:劳动法00167复习资料(10)

2017-06-05 18:37:23
来源:湖南自考生网

2017年10月湖南自考经济法学:劳动法00167复习资料(10)

第四章 劳动合同制度

【提示】本章是考试的重点章,考生需要注意把握劳动合同的订立等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立法上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立法定义中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更变、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如平等性、自愿性等特征外,还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

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劳动合同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

 

三、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年8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0年7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四、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以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

劳动合同可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为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个明确的合同期限,期限届满可以依法续订,否则就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种类。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劳动任务作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约定任务完成后合同即自行终止的劳动合同。

它一般适用于铁路、公路、桥梁、水利、建筑以及工作无连续性的特定项目,比如“工程筹备期间”、“农副产品收购期间”、“旅游团滞留期间”等,均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来分类

劳动合同可分为典型劳动合同、非典型劳动合同。

典型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而订立的劳动合同,主要指上述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非典型劳动合同就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而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进行的分类

劳动合同可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劳动者。

2.主体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论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

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和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3.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是物化的或非物化的劳动成果;

劳动合同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但一般不是劳动合同之根本目标,其根本目标应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在一定劳动条件下的具体劳动过程。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

在生产资料的使用归属上,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自己来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活动相结合中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5.酬金计算和反映的性质不同

劳务合同的酬金计算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次数由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的报酬计算以法律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

6.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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