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南自考网 > 复习资料 > 法学类 > 文章详情

2020年自考00249国际私法复习资料(7)

2020-05-16 09:46:00
来源:湖南自考网www.zikaosw.com

       以下“2020年自考00249国际私法复习资料(7)”由湖南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提供整理,考生在考前多看自考复习资料",多背重点,更容易通过考试,拿到高分。

        点击查看自考00249国际私法资料、教材、真题

        第七章 法人

        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采用多的是根据法人依何国法律成立或根据法人住所、管理中心或主要营业所所在国定法人国籍。其中更有兼采准据法和住所重叠标准的。

        我国历史上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1、解放初期,主要采法人资本实际控制说。2、目前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注册登记国说。3、对中国内国法人国籍的规定,采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对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及其分布于其他国家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国籍的确定,多主张依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然后依确定内国法人国籍的标准加以认定。

        法人的住所,多在法人成立的章程中明确规定。其他定法人住所的依据,还有法人的主事务所所在地和主营业所所在地等标准。

        外国法人的认许,即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前提。

        对外国法人是否许可其在内国活动,应分别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该组织是否已依外国法成立为法人;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内国法律是否也承认它作为法人而在内国存在与活动。前者涉及外国法人是否存在的事实,只能依有关外国法人的属人法判定。

        国际私法上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法律:一个是外国法人的属人法,另一个是内国的外国人法。

        一般主张对外国法人的认许没有创设性质,而只有确认或宣示的性质。未经内国认许的法人不得在内国以法人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该法人将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外国法人的认许的程序:特别认许程序。即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许。概括认许程序(又称相互认许程序)。一般认许程序。只需根据内国法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或注册手续,即可在内国活动的权利。分别认许程序。

        外商的活动主要有三种方式:

        (1)临时来华进行经贸活动;

        (2)在中国直接投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3)在中国进行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外国公司名义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对于采取种方式的外国人,中国立法采取自动承认其在本国的主体资格的政策,在程序上属于一般认许。对于第二种方式,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均为中国法人,故不存在认许问题。对于第三种方式,以前中国法律规定不甚详尽,散见于行政法规、政策之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行后,中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有所发展。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的设立程序,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特别认许)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中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作出明确规定: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取的是特别认许程序。

        法人属人法,一般主张是决定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即确定法人身份、构成和法律地位的法律。法人属人法主要采法人国籍国法说。

        英格兰法是以成立地作为确定国籍的标准的。

        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采用营业所在何国即具何国国籍的标准。

        1979年《匈牙利国际私法》规定法人属人法为法人登记国法,如果法人按几个国家的法律进行登记,或依其主事务所所在地法无需登记,其属人法乃其设立章程所指定主事务所所在地国法;如依设立法人的章程法人并无主事务所,或有几个主事务所,并且未依任何国家的法律进行登记,其属人法为管理中心所在地法。P.131

        1968年订于布鲁塞尔的《关于相互承认公司和法人团体的公约》采用标准法说和法定注册事务所所在地国双重标准。

        中国目前对外国法人采注册登记地为定其国籍的标准,并以该国法律为其属人法。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

        一般地说,法人属人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事项:

        (1)法人的成立和法人的性质。(2)法人的权利能力。(3)法人的内部体制和对外关系。(4)法人的解散。(5)法人的合并或分立对前法人债务的继承问题等。

        是否允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其活动的范围、对外国法人的监督以及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限制等问题,是必须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的。在具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上,除适用法人属人法外,还得同时受内国的外国人法的约束。

        目前,承认外国法人资格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56年海牙《承认外国公司、社团和财团法律人格的公约》,196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订于布鲁塞尔的《关于相互承认公司和法人团体的公约》,1979年美洲国家间订立的《关于商业公司的冲突法公约》等

        点击查看自考00249国际私法资料大全

        以上“2020年自考00249国际私法复习资料(7)”由湖南自考网指导老师收集整理。

 

湖南学历提升报名热线:
蒋老师QQ咨询 QQ咨询

TEL:蒋老师17773102705

2024年自考、成考、网教报名进行中,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自考生网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号,即时获取湖南自考、成考、网教最新考试资讯。

  • 湖南自考官方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免费拿资料

  • 微信扫一扫咨询

  • 微信扫一扫咨询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

1、鉴于各方面资讯时常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考试院通知文件为准。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联系方式 :QQ(393848300)

3、如转载湖南自考生网声明为“原创”的内容,请注明出处及网址链接,违者必究!

市区导航: 长沙市自考  |   株洲市自考  |   湘潭市自考  |   衡阳市自考  |   邵阳市自考  |   岳阳市自考  |   常德市自考  |   张家界自考  |   益阳市自考  |   郴州市自考  |   永州市自考  |   怀化市自考  |   娄底市自考  |   湘西州自考  |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各高校,真实可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实际政策和官方公告为准!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2304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