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经济法学专业: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名词解释复习资料(1)
1.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
2. 重整:是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其目的不在于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而在于恢复债务人的经营能力。
3.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
4. 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控股的,并且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投资人。
5. 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
6. 公司集团: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受支配企业统一管理的企业联合。
7.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的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
8. 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为求偿权: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9. 动产质权:以汽车、金银首饰等动产出质,成为动产质权。
10. 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
11.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为公司最大利益履行职责,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重。
12.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中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13.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14.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5. 商业判断原则:只要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基于管理信息善意和诚实的作出合理决议,即便时候在公司立场上看来此项决议是不正确或有害的,也无须由上述人员负责。
16.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以中国法律设立的,有不超过一定人数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出资组成,每个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7. 破产清算:是指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在有关当事人的参与下对破产公司企业的财产依法进行保管、清理、股价、处理和分配,了解破产企业债务的程序。
18. 授权资本制:公司设立时,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但全部资本可以分期发行,发起人或股东只需认足章程中所规定的最低限额资本资本,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的资本,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随时发行或募集
19.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TEL:蒋老师17773102705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自考生网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号,即时获取湖南自考、成考、网教最新考试资讯。
关注公众号免费拿资料
微信扫一扫咨询
微信扫一扫咨询
1、鉴于各方面资讯时常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考试院通知文件为准。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联系方式 :QQ(393848300)
3、如转载湖南自考生网声明为“原创”的内容,请注明出处及网址链接,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