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南自考网 > 成人高考 > 成考本科资料 > 民法 > 文章详情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复习笔记:侵权责任

2018-12-15 10:49:00
来源:湖南自考网

  湖南自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复习笔记:侵权责任,各位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多看看复习笔记更有利于复习哦。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1.正当理由:依法执行公务,受害人同意。

  2.外来原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加害行为;

  2.损害事实;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过错。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为2人以上;

  2.行为具有关联性;

  3.具有共同过错;

  4.损害后果具有单一性。

  监护人责任的成立要件:

  1.须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自己的意思,独立地所为,而不是受他人教唆、指使所为或被带领与他人共同所为;

  3.须有损害后果;

  4.须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须责任人与侵权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

  职务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

  1.须职务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2.须有职务侵权行为;

  3.须有损害后果,即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4.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以上“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复习笔记:侵权责任”由湖南自考网整理提供,供考生们参考。

  

湖南学历提升报名热线:
蒋老师QQ咨询 QQ咨询

TEL:蒋老师17773102705

2024年自考、成考、网教报名进行中,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自考生网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号,即时获取湖南自考、成考、网教最新考试资讯。

  • 湖南自考官方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免费拿资料

  • 微信扫一扫咨询

  • 微信扫一扫咨询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

1、鉴于各方面资讯时常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考试院通知文件为准。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联系方式 :QQ(393848300)

3、如转载湖南自考生网声明为“原创”的内容,请注明出处及网址链接,违者必究!

市区导航: 长沙市自考  |   株洲市自考  |   湘潭市自考  |   衡阳市自考  |   邵阳市自考  |   岳阳市自考  |   常德市自考  |   张家界自考  |   益阳市自考  |   郴州市自考  |   永州市自考  |   怀化市自考  |   娄底市自考  |   湘西州自考  |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各高校,真实可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实际政策和官方公告为准!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2304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