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公司创新活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研发部门发起,生产、市场等部门加以配合,这通常被称为公司内部开发模型(Internal Corporate Development Model,ICD);二是利用外部风险投资模式(External Venture Capital Model,VC)。实践证明,无论ICD模式还是VC模式,对于推动公司创新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近年来,世界一些著名的大公司又在二者之间探索一条新途径――成立“新型创业小组”(New Ventures Group,即NVG)。这种以公司创业投资完成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新方式对推动我国公司创新的发展、科研院所的市场化进程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