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南自考网 > 毕业论文 > 法学类 > 文章详情

法学类自考毕业论文:基于民商两法的角度出发来看民商两法关系

2018-12-15 16:42:00
来源:湖南自考生网

       每年的湖南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对于毕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能不能写好毕业论文,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湖南自考生网为自考的考生,收集整理了一篇“法学类自考毕业论文:基于民商两法的角度出发来看民商两法关系”,以供参考。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商业活动的迅猛发展, 使得商业经济活动中出现很多问题。从商者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所建立商法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民法和商法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意义, 关系到我国人民的主体地位, 国家要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建立民商法立法模式, 努力对其进行研究常识, 旨在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一、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

       (一) 民法与商法是基本法和补充基本法的关系

       改革开放使社会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进行优化, 最终实现了改良发展, 其对我国现有法律提出更多的要求。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上层建筑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顺应经济体制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改良, 对与商法相关的法律进行调整, 努力打造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商法是为了调节市场中关系而存在的, 从而致使有人认为商法是民法的分支之一。我国的民法看似涉及非常广泛, 表面上几乎包含全部的商业经济活动, 但实际上只是商业经济活动在法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商法却是在某些特定领域中对商品关系调整, 它是民法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所以有些人认为商法也属于民法, 民商两法之间是互为基本和互相补充的关系。

       (二) 民商两法是一般和特别的关系

       有人认为民法分为普通民法和特别民法, 商法属于特别民法的一种。当前我国走的是民法和商相结合的道路,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就是一般法, 广泛应用在各行各业当中。保险法、公司法之类的则归属于特别法。虽然在法律研究领域中他们之间的关系问题热度从未消减,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商法在我国法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商法是民法的特殊体现, 两者都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从市场角度来说, 民法规定民事行为权利的一般性规定, 这种规定是相对宽泛的、不是一种具体的规定。但是商法是根据不同类型商事交易、商事形势进行分析, 从而做出具体行为规定及其行为规则。相较而言, 商法更加具体, 民法相对宽泛。民法作为我国几大法系之一, 其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稳定、普遍和原则。商法与民法比较来说商法是特别的法律, 而且具备技术、灵活、特殊的特点。

       二、民商法立法模式的分析

       (一) 民法与商法的相分离的立法方式

       社会有些人认为, 民商两法应该分别立法, 民商两法的分离立法就是民法和商法分别立法, 执行分立立法。其在调整民事管理与商事管理等方面具备调节作用。民商二法分离立法的方式最早出现在法国, 路易十四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商业活动的法典《路上商法典》。为商业活动提供了国家的有利保障。法国商业法典的成功, 引得世界上商业活动频繁的国家争相学习, 多个民主国家都实行了民商二法分别立法, 例如葡萄牙等国家。而这一思想在主张民法与商法分立的观点中又分成两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商法和民法之间是两个完全不相关部门, 另一部分人人为商法和民法之间虽然存在区分, 但是需要对民法不同的商法内容加以规范。在清朝末期校改律例时, 通过分离立法的方式, 将商法与民法编成两种不同的律例。

       (二) 民法与商法相结合的立法方式

       另外有些人认为, 民商两法应该相结合, 民商两法结合立法就是将民法中包含各类商业活动进行行为规范。商法是民法中特别的存在, 民商两法结合立法方式起源于十九世纪后, 一些编制民法的国家他们编制法律的一种方式。在世界上现行的民法中, 《意大利民法典》是民商二法结合立法的典例, 但它只是民商二法的简单结合并没有对商法部分进行特别说明。由此可见, 民法与商法结合立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现有的民法与商法的结合模式, 只是承认了商法单独存在于民法之外, 它还不能做到民法与商法真正的融合。未来需要持此看法的人们多加探讨, 努力做到二者的真正融合。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本篇文章通过对民商二法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 深入的研究了现有民商二法的立法方式, 通过对现有的两种立法方式进行分析, 发现了这两种立法方式都存在不足之处。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为关于商法的法律理论体系, 对于民商二法也没有统一的观点, 所以我国更应该建立符合民商二法立法模式, 为我国未来建设更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1]王轶.民法商法关系论-以民法典编纂为背景[J].社会科学战线, 2016 (4) :188-193.

       [2]李跃.浅析民法与商法的关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2011.

       [3]迪力努尔·阿力木.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及民商法立法模式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3 (10) :436-437.

       [4]许展鹏.探讨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依存与立法模式[J].今日湖北 (下旬刊) , 2015 (3) :40-41.

       以上“法学类自考毕业论文:基于民商两法的角度出发来看民商两法关系”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毕业论文可在本站“自考法学类毕业论文”栏目查看

湖南学历提升报名热线:
蒋老师QQ咨询 QQ咨询

TEL:蒋老师17773102705

2024年自考、成考、网教报名进行中,点击立即报考咨询>>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南自考生网微信公众号、客服咨询号,即时获取湖南自考、成考、网教最新考试资讯。

  • 湖南自考官方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免费拿资料

  • 微信扫一扫咨询

  • 微信扫一扫咨询

免责声明

1、鉴于各方面资讯时常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考试院通知文件为准。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联系方式 :QQ(393848300)

3、如转载湖南自考生网声明为“原创”的内容,请注明出处及网址链接,违者必究!

市区导航: 长沙市自考  |   株洲市自考  |   湘潭市自考  |   衡阳市自考  |   邵阳市自考  |   岳阳市自考  |   常德市自考  |   张家界自考  |   益阳市自考  |   郴州市自考  |   永州市自考  |   怀化市自考  |   娄底市自考  |   湘西州自考  |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大部分来源于各高校,真实可靠!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实际政策和官方公告为准!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23047号-2